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 委托,對 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LED顯示器采購項目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二、采購人: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 |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LED顯示器采購項目 | ||||||||||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2-03-3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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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
六、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會時間:2012 年 04 月 06 日 10 時 00 分 |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 ||||||||||
九、投標文件份數(shù):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發(fā)放標書起始時間:2012 年 03 月 30 日 10 時 30 分 | ||||||||||
十一、發(fā)放標書截止時間:2012 年 04 月 23 日 09 時 00 分 | ||||||||||
十二、發(fā)放標書地址:網上免費下載 | ||||||||||
十三、投標開始時間:2012 年 04 月 23 日 09 時 00 分 | ||||||||||
十四、投標截止時間:2012 年 04 月 23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五、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六、開標時間:2012 年 04 月 23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七、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八、采購內容: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43寸LED顯示器采購 | ||||||||||
十九、交貨地點: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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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2天 | ||||||||||
二十二、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供應商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應規(guī)定,另:投標時必需提供原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原廠商授權書原件,加蓋廠商公章。 | ||||||||||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合格 | ||||||||||
二十四、售后服務:LED顯示器:整機三年原廠商質保,在長春市設有售后維修點,投標時必需提供原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原廠商授權書原件,加蓋廠商公章;在三年質保期內,如產品出現(xiàn)故障,必須在接到報修電話后,四小時內上門進行免費維修;提供配套掛架,按要求安裝、調整到位。一體式臺式電腦:三年有限保修及上門 3年保修3年上門 | ||||||||||
二十五、投標保證金:5000元 | ||||||||||
二十六、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
補充說明 |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lián)系人: 金姬蘭 電話:88779602 閆鎮(zhèn) 電話:88779609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 項目負責人:岳龍泉 李宏慶 聯(lián)系電話:0431- 88781513、13341431444 地 址:長春市安達街229號 郵 編:1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