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滿足下列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yè),年檢合格,其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本招標項目類別的經營范圍;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
3、投標人如不是本項目關鍵產品( 交換機、 服務器、PC機、防火墻、網絡入侵防御系統、單兵圖傳發(fā)射主機、一拖二無線接收、多功能存儲、網絡接收機、終端設備)的生產廠家或特約經銷商,須提供以上產品的特約經銷商授權原件或生產廠家直接針對本項目的銷售授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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