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對普洱市五級聯動視頻接訪系統(tǒng)采購項目進行招標,采購人為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訪局、普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采購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普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歡迎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就本項目進行投標。
2.1 招標編號:PC〔2017〕GK006號;
2.2 招標內容:本項目為五級聯動視頻接訪系統(tǒng)采購
項目名稱 |
數量 |
計量單位 |
MCU |
2 |
臺 |
管理平臺 |
1 |
套 |
穿越服務器 |
1 |
臺 |
集成和施工費用 |
1 |
套 |
注: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3項目預算:199.1萬元
2.4交貨期及地點:合同簽訂后 20 日內在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完成交貨(或完工)。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
3.2本項目為普洱市五級聯動視頻接訪系統(tǒng)建設,所投設備必須能與普洱市在用的市、縣、鄉(xiāng)三級信訪接訪視頻平臺實現無縫對接,中標公司必須在公示期內提供投標同型號產品到用戶現場進行互聯互通測試,測試通過后,才能簽訂采購合同,否則,視為無效采購;
3.3如為經銷商參加,應具備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授權函、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
3.4所投產品必須是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相應技術、節(jié)能、安全和環(huán)保標準。所采購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
3.5本次采購貨物為國產產品;
3.6投標人的法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國家法定假日除外),持單位介紹信到普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四樓4177窗口領取招標文件(地址:普洱市石龍路與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樓4樓)。
報名時投標人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件三證合一除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4).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5).云南省外企業(yè)需在云南省內工商局登記注冊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在云南省內購買近3個月社保證明(原件)。(6)有效期內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告知函證明;
(報名時還需攜帶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4.2★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地點報名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投標。(規(guī)定時間地點要求見本公告4.1條款)
5.1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17年6月5日8:30-9:30時。
5.2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普洱市思茅區(qū)石龍路與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務服務中心四樓402開標室。
5.3開標時間:2017年6月5日9:30時,開標地點為: 普洱市石龍路與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樓4樓402號開標廳)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時在普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網、普洱市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
采購人: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訪局、普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聯系人:夏云書
聯系電話:0879-2141189
地 址: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
代理機構:普洱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地址:普洱市石龍路與普洱大道交叉路口普洱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樓
電話:0879-2160488
傳真:0879-2160488